3 基本规定 3.1 一般规定 3.1.1 本条是地下水控制的基本工作内容。 3.1.2 随着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,基坑开挖深度不断加深,采用抽取地下水降低地下水位以保障工程施工的做法,不仅造成地面沉降和周边建(构)筑物损坏,而且严重浪费地下水资源,同时有可能污染地下水。我国地下水资源非常紧缺,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是国家节水政策,减少地下水开采,防止污染地下水,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条件,优先选择对地下水资源、建筑周边环境影响小的控制方法是设计方案的首选。 地下水控制应正确处理工程施工与环境保护、节约水资源的关系,选择合理的地下水控制方案,保障建筑和市政工程基坑和地下工程施工正常进行。 我国幅员广阔,工程、地质、环境等条件差异很大。各地有很多好的经验,有的地方还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标准。应结合地方法规和现行技术标准,选择适宜的地下水控制方法。 3.1.3 充分搜集资料,是制定合理的设计、施工方案的基础。 3.1.4 勘察资料是地下水控制设计重要依据之一。由于勘察阶段工程情况、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等还有一些不确定因素,有时需要通过补充勘察或专项水文地质勘察。当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能够满足降水方案设计时(特别是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工程),可以直接作为设计依据。 3.1.5 本条是地下水控制的基本功能要求。地下水控制工程是满足基础和地下工程施工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,往往与支护结构相伴而生,在满足开挖和地下结构施工要求的同时,还要和支护结构的设计和施工相协调,共同完成满足地下结构施工和保护工程环境的任务。 3.1.6 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地下水控制工程正常进行的保证,其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是防范风险的保证(特别是复杂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下)。应急预案(有时称应急与响应预案)通常包括下列内容: 1 明确应急预案的实施主体和应急响应的组织结构及指挥网络系统; 2 制定应急响应的报告流程; 3 应急岗位的设定及岗位职责,各岗位的人员名单及通信联系方式; 4 应急响应的物资、设备、材料的数量、质量及存放地; 5 根据工程危险源的种类及发生概率,制定针对性处理方案。 3.1.7 地基条件和地下水是大自然的产物,具有不均匀性,特别是地下水具有较大的不可控性,很多工程事故都与地下水有关,而且往往后果很严重。 影响地下水控制的因素很多,仅靠勘察、设计来决定是不够的,还需通过过程监测,及时发现异常情况,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。 安全生产,预防为主。对地下水控制工程设计与施工采用信息施工法,可以做到提前预判,适时科学决策;总结经验,提高地下水控制工程设计水平;验证设计成果,确保工程质量。 3.1.8 地下水控制工程往往作为临时工程,容易忽视对勘察、设计、施工资料的整理、归档,不利于资料利用、责任追索。地下水控制施工的检验验收根据时间顺序分为三个阶段:施工前的检验验收、施工过程中检验验收、施工后的检验验收。 1 施工前的检验验收包括地下水控制设计方案和施工所用原材料、预制构件等的检验验收。 2 施工过程中检验验收包括地下水控制的各道施工工序。 3 施工后的检验验收包括地下水控制效果、运行、维护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。 3.1.9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。由于人类活动特别是工业活动对地下水造成了很大影响,地表水、地下水体受到了污染,已经严重影响人们的饮水安全。同时,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地下水质也有较大差异。地下水控制过程中如果控制不好,会进一步恶化地下水环境,而且地下水的污染几乎是不可逆的,很难修复。 现行国家标准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GB/T 14848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,水质由好到差分别为Ⅰ类、Ⅱ类、Ⅲ类、Ⅳ类、Ⅴ类。本条所指地下水水质恶化即指水质产生由好到差类别上的变化。 3.1.10 我国是地下水紧缺的国家,特别是北方,合理利用地下水尤为重要。 3.1.11 常见的地下水控制工程事故或缺陷主要有: 1 围护体系渗漏。当渗漏点位于基坑开挖面以上且渗水量不大时,多采用坑内引流、封堵或坑外快速注浆的方式进行堵漏;其他情况则根据情况,采用加大坑内降水,坑内、坑外快速封堵等处理方法。 2 坑底突涌。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采取对应处理措施。 3 坑外地面沉降。 4 停电、降水设备损坏。停电、降水设备损坏等造成地下水位升高,需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。 5 地下水回灌严重不足或超灌。地下水回灌不足可能导致地下水位降低引起周围地面或建筑下沉,超灌可能会产生基坑水压力增大等问题。 这些工程事故或缺陷常危及坑外周边环境安全,甚至产生次生事故,因此要强调处理的紧迫性、及时性。信息化施工重点在于早发现早预警,潜在病害及时发现及时消除,避免反反复复从而造成更大的风险。